向婚姻暴力說不!

2011020510:00

向婚姻暴力說不!

  婚姻暴力的受害者不一定是女性,然而女性受害者居多卻是不爭的事實。中國傳統社會要求女性三從四德、從一而終,不管對方人品如何,總要嫁雞隨雞、嫁狗隨狗;即使婚後生活痛苦,也是家醜不外揚,再苦仍得認命。婚姻暴力的受害者在傳統規範下,往往隱忍痛苦,直到遍體鱗傷,甚至生命危險的地步;經常是身旁親友看不過去,提供建議與支援,受害者才有勇氣逃離受虐環境。傳統婚姻價值觀對女性不公義的要求,隨時召喚著被罪惡感所捆綁的受害婦女,要她們回去盡相夫教子的義務,而不追究其受虐原因、受虐情形,以及虐待是否仍繼續或已消除,回家後能否免去再次被虐的恐懼等。

  輔導受害者原則

  輔導婚暴的受害者時,有幾項基本協助原則:

  1.幫助受害者瞭解,無論第一次被毆打的原因為何,對方採用暴力解決的方式就是不對的,所以受害者不必將加害人的行為合理化。

  2.幫助受害者找出當負的責任。受害者是否以不當言詞羞辱、挑釁或激怒對方,如:你打啊!有種就動手看看!諒你沒這個膽!倒楣鬼、奴才相……。引導性的思考與反省能避免受害者重蹈覆轍。

  3.瞭解受害者尋求輔導的情形。在接受輔導的過程中,有哪些是適合的、可行的自我保護方法?還有哪些資源與管道可供運用?

  4.最後,我們會建議受害者尋求神的幫助,藉由饒恕的禱告,使當事人經歷從神而來的醫治與釋放。

  至於有些受虐個案,其婚姻暴力的責任出於受虐者本身,例如受虐者有情緒上或精神病的問題,應勸導其學習情緒管理,或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。若受虐者處於無故挨打的景況,為了安全考量,應勸其離開受虐環境,以防範施暴者再次犯罪。

  培養危機意識

  原生家庭對一個人影響的深遠,常常超乎我們所能理解的。台語古諺:「探門風」,意思是決定嫁娶之前,要先瞭解對方的家庭狀況,對方父母的感情如何,與家人的關係是否融洽等。據資料顯示,很多打老婆的男人,通常有個打老婆的父親或比較親近的長輩,他從小看著長輩以暴力對待配偶,且未因而受到責備與懲罰,長輩的配偶也忍氣吞聲地過了一輩子;於是,這人也成為以暴力抒發情緒壓力、人際挫折或不如意事件的高危險群。事後補救工作常是「亡羊補牢,為時晚矣」。

  因此,「防範於未然」才能免去許多不必要的痛苦,結婚對象若有暴力傾向,女性應深思熟慮、聽聽親友的衷心建言。不少婦女抱著不切實際的想法,以為靠著自己的愛、包容、忍耐,將能幫助對方、改變對方;但結果往往是在婚後才發現自己過於樂觀,而陷於痛苦的婚姻暴力中。

  給予施暴者協助

  至於施暴者需要何種心理治療,以改變其暴力傾向?除了原生家庭的影響之外,精神官能疾病與環境的因素,也會造成一個原本不會動手的人成為施暴者;所以,自我的病識感很重要,承認自己的病態,並接受身心靈的三方會診。透過精神科醫師的門診,從生理層面找出精神疾病(如躁鬱症)的可能病因,接受心理因素的治療、情緒管理的學習,以及信仰的建立,方能有效地改善暴力傾向。

  政府配合社福團體

  在歐美國家,婚姻家庭暴力是很嚴重的罪行,只要被害人出面指控屬實,加害者馬上被判與受害人隔離,並且強制規定加害人要接受心理治療,直到相當程度的恢復為止。但在台灣,受虐者向來扮演逃跑者的角色,而施暴者也因為得不到有效的規範或幫助,遂成為持續的加害人。唯有政府與社會福利團體密切配合,成立更完善的中途之家,收容婚暴受虐者,提供安全的逃城,並給予心理輔導和職業訓練,使受害者能夠自給自足;而且,政府應立法匡正加害人,使施暴者明白暴力屬於病態,需要接受治療,以有效防止暴力日益嚴重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