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 一輩子聽到最多的話來自 ~ 自己 !
如果仔細檢查,將發現那些自我對話的內容大多是有毒的.....
我用心理學家艾里斯的理情治療ABC--->DEF做說明 :
一個人的想法 (belief)
決定他的感受 (emotional and behav□oral consequence)
而不是事件本身 (activating event)
人們習慣性的定義他所看到的事件,
然後做出情緒反應,
以至於多數人反覆的受情緒傷害,
在痛苦的情感中常自認為是個受害人,
卻不能意識到:若沒有自己的許可--沒有人能傷害自己.
落入受傷情緒的人要學會:
D駁斥干預 → E效果 → F 新的感覺
•(disputing intervention) → (effect) → (new feeling)
例如,如果一個人在離婚後感到沮喪反應的,而是這個人對於失敗、
被拒絕或失去配偶所持的信念所引起的。艾里斯認為被拒絕與失敗的信念
(在B點)才是導致沮喪(在C點)的主要原因,而不是離婚這一實際事件(在A點)。
因此,人要為製造自己的情緒反應和困擾負起責任。理情行為治療法的核心
在於教導人們如何改變直接導致其困擾情緒結果的非理性信念。
情緒困擾是如何產生的?乃是一個人不斷地對自己重複告知那些不合邏輯的
語句所造成的,例如,「我應為離婚而受責備」、「我是可憐的失敗者,
我做的每件事都是錯的」、「我是個沒價值的人」。
艾里斯反覆地指出「人怎麼想就會有怎樣的感覺」。
困擾的情緒反應例如 : 沮喪和焦慮,是自我挫敗信念引起的,
而這些信念是學習來的以及根據自創的非理性想法
A、B與C之後接著是D,也就是駁斥。
基本上,駁斥是一種科學方法的應用,
協助當事人向他們的非理性信念挑戰。
因為當事人可以學會理性的原則,
而這些原則可用來摧毀任何不實際而無效的假設。
艾里斯指出駁斥的歷程包括三個要素﹔偵測、辯論與分辨。
首先,當事人要學會如何「偵測」,以及「自我驚嚇」、
「自我貶抑」的信念﹔然後,要學習跟這些功能不良的信念「辯論」,
即進行理性與驗證性的質疑,使自己跟這些信念做激烈的辯論,
並得出不同的結論後表現出新行為。
最後,當事人要學習分辨非理性的信念與理性的信念。
雖然理情行為治療法使用許多認知的、情緒的與行為的方法
來協助當事人克服其非理性信念,但是非常強調這種駁斥歷程
除了在治療中進行之外,也要在生活中不斷地演練。
最後,進入E的階段,E就是效果,是較實際的部份,
指獲致新而有效的理性哲學,能以合宜的思考取代不恰當的思考。
如果我們成功地達成此境界,我們接著就會創造F,
是一種新的情緒型態,不再感受到嚴重的焦慮或消沉,
能配合情境而有適當的感覺。所以,要想有較好的感覺狀態,
最好的方法就是開始發展一種有效而理性的哲學觀。
聖經教導我們要 :
箴
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。
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;
因為他心裏所充滿的,口裏就說出來。」
祝福每一位愛自己 , 也愛別人的朋友~
每時刻都善待自己~對自己說正面積極的話 !
每時刻都善待自己~對自己說正面積極的話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