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投票】男人也會遇見婚變

2011030410:00
吳祖樸
是一個獨子,上無兄姊,下無弟妹,亦是父母五十歲時的老來子,自幼即蒙雙親的疼愛與呵護,亦是吾家唯一香火傳承之所繫,是父母一生最大的期盼與希望!
因此,當我在高三那年信主時開始,如同天上降下火來,而導引起一場家庭革命。平常水火不容、爭吵不休的二老,頓時像希律和彼拉多(編註:聖經中逼迫耶穌的兩位重要人物)和好起來,成了朋友,連手攻擊、百般阻撓,想盡一切辦法,要我放棄信仰,不再信耶穌,父親甚至威脅要與我斷絕父子關係,母親也威嚇要死給我看!
由於信主蒙恩之後,已初嘗主恩那大愛的甜美滋味,與被救贖出黑暗入光明的平安喜樂,且被主所完全改變成一新人,如此之大恩大德的主、奇妙的神,我怎能不愛祂,又怎可背叛祂呢?父母親恩雖大,主的恩德更高更大!父母無知,被魔鬼所騙,離開我們列祖列宗,及天子所敬拜的天(獨一的創造者),而去事奉敬拜我們祖先所不認識的假神、偶像、及外邦宗教(尤以唐朝才傳入的印度佛教尤甚),完全無視於我們祖宗的信仰,如此背祖背宗的行徑,我怎能寫、怎可盲從呢?因此,我誓死不屈,絕不作忘恩負義、背祖背宗之人……。
 
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」(羅八35)父母一直想讓我屈服,(他們不斷逼迫我,但我卻在主裡深愛他們,經常為他們迫切禱告,甚至在放學的路上,跪在公園的角落裡,在群蚊飛舞環繞之下為他們流淚懇求)。最後,是他們屈服了,我靠著主得了勝。
服完兵役,進入社會工作,已到了適婚的年齡,我知道:若娶一個信主的姊妹,勢必又將引起另一場的家庭革命,但是,聖經明言:「信與不信,原不相配,不能同負一軛!」因此,我不願也不能娶一個拜偶像的人為妻,這可怎麼辦呢?由於軟弱,怕再為主受苦,逃避一場屬靈的爭戰,於是,我自作聰明地,想了一個自以為兩全其美的好方法:何不娶一個既不拜偶像,又不反對我信主的,如此一來,受苦可免,將來又可以帶領妻子信主,救弓條靈魂,這不是一箭雙雕、一石二鳥的萬全之策嗎?
婚後,我不僅沒能帶她信主,反倒為她的緣故,三年沒有聚會。為討她的歡心,我日夜辛苦的工作,換來的是冷言冷語;我百般的努力,嬴得的卻是輕蔑和藐視……。雖是如此,我仍忍耐、逆來順受,更是加倍地愛她,試圖改變她,挽回她的心。但一切仍是徒勞、仍屬枉然!在我恢復聚會不久,她提出了離婚的要求,原因是我禮拜天要聚會,不能陪她去遊玩、應酬;以及我們的結合排列組合不對……等,以種種藉口作為離婚的理由。
因著婚前的自作聰明,所作錯誤的計策與選擇,導致婚姻的失敗,更甚的是:不聽主言,犯罪得罪神,致被魔鬼、世界所擄,作罪的奴僕,落入黑暗與生活的痛苦之中……,這前車之鑑,使我不敢在離婚協議書上再簽字,我怕又一次作錯決定而再得罪神,因此,我拖延忍耐,又經過了二年。
直到有朋友告訴我說,她有了男友。起初,我並不相信,因這點我是信得過她的,但當我親自撞見,親眼看見時,我的心破碎了,我真難以相信這個事實……。我騎著機車,她男友開著轎車,在台北大街上,演出了一場汽機車追逐戰,在交通擁擠的市內,汽車的靈活與速度,畢竟不如機車,最後,還是被我追上給攔了下來。我忍住心中的悲憤與羞辱,竟還能陪著他們一起到飯店吃飯;回家後,當天發生的事,我一句也沒提及,好像根本沒發生過任何事一般,我若無其事的對她說:妳累了,早點休息。

後來,有親友知道這事,直罵我沒出息,說她都是被我寵壞的。其實我乃是要以基督的愛與忍耐感動她,好讓她知過悔改、回心轉意,我知道自己絕不能大吵大鬧,畢竟我是基督徙啊!
然而,如此的以主的愛待她、愛她,還是沒能感動她,仍然吵鬧著、堅持要離婚,我在為她禁食禱告三日後,見主也沒有為我挽回此婚姻的跡象,就知大勢已去,在清楚明白聖經對夫妻關係的教訓:「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,就由她離去吧!無論是弟兄、是姊妹,遇著這樣的事,都不必拘束,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。」(林前六15)之後,我終於簽下了字……。她如願以償,瀟灑得意的走了。
 
離婚後,我帶著兩個稚齡的幼女(三歲與五歲),父兼母職、含辛茹苦地撫養她們長大成人。記憶猶新彷彿昨日的事:因我必須上班,所以我必須早早起床,做好早餐,再叫醒兩個女兒,為她們漱洗乾脆、穿好衣服、餵其吃飯,自己也準備好之後,再用機車送她們到幼稚園。由於小女兒才三歲,無法在機車上坐穩,因此,我必須用長絲襪,將她綁在我身上,一路上,經常引來眾人的側目,尤其是在等紅綠燈的時候,那種尷尬實在難以形容……。小女兒才三歲,幼稚園根本不收,是我在好話說盡,千請萬託之下,園長同情我艱困的處境,才勉強答應特別為我照顧,並且直到我下班為止。
下班後,我必須先火速接回二女,再到市場買菜(因無冰箱,必須天天買),接下來就是洗菜、煮飯、作菜、餵女兒吃飯、洗碗筷、幫女兒洗澡、洗衣服(無洗衣機,必須用手洗)……,等到忙完時,我已是精精疲力盡了!如此日復一日、年復一年,直到二女開始漸能獨立,也積蓄一些錢買了冰箱、洗衣機之後,我的重擔才漸舒緩……。那段艱苦的日子,若非主的憐憫與安慰,並加給我力量,我真是無法熬得過來。如今回想起那些日子,我還常會鼻醱,忍不住淚水在眼眶中打轉……,因這是心靈的創傷與痛苦,再加上肉體的煎熬與折磨。不僅傷害了自己,也傷害了二個無辜的幼女。
再次重新站立,便緊緊抓住神,每天與祂有更多親近的時間,並在祂話語上精研下工夫,期盼更認識祂、被祂使用。因此,在一個偶然機會認識了吳維傑姊妹,她曉得我的遭遇,就常打電話給我,和我交通,希望我能到多加團契帶領姊妹查經,同時,不單是服事失婚的姊妹,也同時能服事失婚的弟兄,因失婚的弟兄所受的心靈創傷,並不亞於姊妹所受的,並希望將我自身的經歷寫出來,作為成立弟兄團契的一個起頭……。我打心底欣然接受了這個託付。

我極願在主交託我的職份上,撥出些許的時間,來服事這些受傷害的弟兄姊妹,但願這份事工,能真正的幫助到他們,也蒙主所悅納,更是蒙主所賜福。